第403章 20--不要追求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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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女儿小时候被狗咬过!

    那是小学三年级的夏天……

    小孩子当天回来得稍晚!

    一进门儿就捧着嘴溜入了自己的房间……

    稍徐门开一条缝儿含混地叫了声“爷爷”!

    然后就被爷爷奶奶匆匆送去了医院……

    想来其被狗咬后不敢回家!

    在楼下已是徘徊了半天……

    此间没人告诉我!

    知道我只要认定正确的事儿不惜以身犯险……

    我由三人的只言片语和奶奶的埋怨!

    大约明了了事件的倪端……

    等三人走后默默拿起一把刀子揣入裤兜!

    下楼在小区里搜转……

    我在找一条白狗!

    找到后准备一刀划断“这畜牲”的脖子先……

    既然是野狗没有爹妈管!

    咬了人爹妈悄么声儿躲在了一边……

    保护自己的家人!

    ——是每个“血性男儿”的乾纲独断……

    这个社会“人的血”!!!

    难道还不如“畜牲的血”拥有法权!!!???

    狗爹狗妈既然和狗子狗女一样的无良!

    咬了人躲起来缩卵……

    我不介意教教你们这世界还有“以直报怨”!

    人的血本来就应该人来补偿!

    我不会自降身份与畜牲亲故攀粘……

    ——当然!

    我不会主动挑衅!

    但你的狗子狗女咬了人你装作看不见……

    我“杀一条野狗”!

    你还应该感谢我为小区清除了安全隐患……

    如果狗咬人你装聋作哑!

    人杀狗你狼嚎鸡喊……

    那正好我们来论论——“天理人寰”!!!

    可惜我在小区转了一圈又一圈!

    三三两两聚集边谈边注视我的人很多,

    狗的毛——一星半影儿没见……

    应该是被狗爸狗妈悄悄领回了家!

    躲起来——“以策万全”……

    但我的行动和眼中的狠戾应该直白明显!

    此后小区里再也没有一只“白狗”出现……

    最近“各种狗”伤人的事件多发频传!

    当时的愤怒和血气上涌再次身受同感……

    我理解“张先生”的义愤填膺!

    这世界什么时候“狗权”高过了“人权”!!!???

    既然没人和机构保护我的女儿“作为人的尊严”!!!

    我不介意用我的鲜血维护“她快乐的童年”……

    狗爸狗妈为了一只狗也敢撒泼嘶喊!

    “我作为人”为了女儿拼搏还有何畏难!!!???

    狗被人用绳子牵着!

    那是人在遛狗……

    狗和人没绳子牵着!

    那是狗在遛人……

    “畜牲的脾性”无法以常理预见!!!!!

    所以没牵绳而狗伤人!

    应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案……

    2018.7.26 早间

    注: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过失,该罪属于结果犯,不同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能以该罪论处。因此,刑法规定,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附注:

    《遛狗没牵绳吓哭4岁童遛狗人和孩子父亲激烈冲突》——佘欣、卿荣波\/华商报(作了部分文字与标点调整!)

    遛狗没牵绳子,吓哭4岁小女孩。女孩爸爸称因狗主人不道歉,他回家提来菜刀……冲突中,多人受伤。

    张先生家住曲江万科东方传奇,女儿4岁半。7月24日下午5时40分,张先生从幼儿园接女儿回到小区,他把孩子放在单元门口,准备去停放电动车。刚转过身,就听见女儿一声尖叫,张先生回头一看,3只狗从楼道里冲出来,围着女儿转,而狗主人还没出来。“我赶紧跑过去把狗赶开,这时候狗主人才慢慢从楼道里走出来,我女儿一直在哭,吓得都吐了,也不敢动。”张先生说,3只狗都没拴绳,狗主人是一个单元楼上的邻居,“这已不是第一次吓到我女儿了,我问他为啥遛狗总不拴绳,总是吓到小朋友,他说一句‘知道了’就走了,也没有道歉。”

    回家后,张先生跟妻子李女士说了这件事,李女士下楼找遛狗男子理论,并拍下该男子照片。“我想发到业主群里,提醒带孩子的家长留意,保护好孩子。”李女士说,她拍照时,遛狗男子的姐姐樊女士赶来,把3只狗送回家,而该男子则开始挑衅,一直说:“来拍得再清晰些,咬到了吗,又没咬到你孩子。”李女士说这种态度惹毛了她。随后,张先生提着菜刀带着孩子下楼来“支援”妻子。双方言语冲突激烈:“咬到再说,即便咬了打狂犬疫苗就行了。”张先生说,遛狗男子这句话一出口,他就气不打一处来,冲上去和对方厮打起来。

    这时,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赶来拉架,李女士说她看见丈夫拿着刀,怕出事,就赶紧把刀抢走。抢刀过程中,一名保安受伤,丈夫和遛狗男子也分开了。然而,等她将孩子送到邻居家出来,丈夫和遛狗男子又厮打在一起。张先生右手食指无名指受伤,缝了4针,遛狗男子眼部受伤。事发后,物业工作人员报了警,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张先生跟随警方做了笔录。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物业提供的一段监控视频上看到,遛狗男子提着一袋垃圾扔到垃圾桶后,伸手指着张先生方向走过去,两人扭打在一起后,遛狗男子跳出来穿过小区绿化带跑开,张先生去追。

    当时在现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受伤的保安左胳膊被刀划伤较深,缝了10针左右,肚子上被划了一点小伤口,每天需要去换药、打吊瓶,恢复至少需要半个月。“现在等警方调查结果,物业会尽量调解。”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李女士表示歉意,称保安的治疗他们会负责。“但希望狗主人能真诚赔礼道歉,而不是糊弄我们,也希望万科物业给个说法。”李女士说,去年秋天,在楼道口,她和该遛狗男子就曾发生过言语冲突。“当时三只狗扑上来绕着我女儿转,我女儿当场就吓哭了,我喊了一声‘走开’,把狗赶走抱起女儿。狗主人冲我喊:‘你喊什么喊,狗妈妈是为了保护孩子才转悠呢,又没咬到你女儿。’”李女士说,当时她给物业反映,但后来狗主人一直没有道歉,而且遛狗也一直不拴绳,这事成了她解不开的心结:“狗妈妈都知道护孩子,更何况人呢?”李女士哽咽着说。

    昨日上午,张先生夫妇、遛狗男子和姐姐樊女士都去派出所做了笔录。上午11时许,民警和抓狗人员上门调查,3只狗均无证被带走。

    昨日下午6时许,樊女士通过小区业主群等平台发出道歉信。在道歉信中,樊女士称是他们一方有错在先,但否认说过:“狗咬你了怎么了,咬伤了给你打狂犬疫苗,我们有钱赔!”这类话。

    事发后,有业主说,狗没有错,是主人的错。对此,樊女士表示,是自己做得不好,没有牵绳子遛狗,没有照顾到邻居的感受,但她也提出:“难道说拿刀砍人就应该吗?我知道我喜欢狗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喜欢狗,以后遛狗我会牵好绳子,狗证我今天也已经办好。”

    目前,雁塔警方还在进行调查。苦读书 www.kudush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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