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八章 海边别墅杀人事件一



苦读书推荐各位书友阅读:小学生之破案之王第八百五十八章 海边别墅杀人事件一
(苦读书 www.kudushu.org)    要知道这次为了请林美美吃小龙虾,他可是大出血了,他把过年时候的压岁钱都拿出来了一部分。不过如果这次的表现能够得到女神的欢心,那么花再多的钱吃,再大的苦,对于卓布来说,这一切也都是值得的。

    麻辣小龙虾果然好吃,四个人吃得汗流浃背,光是卫生纸就用了差不多半卷。

    吃完麻辣小龙虾出来以后,外面的天空已经彻底黑了,时间到了晚上8点多,于是四个小学生就各自告别回了家。

    回到家的时候,吴欣研正在看电视,见了吴南回来,打了一声招呼。

    桌子上还有没有吃完的菜,饭也温着。其实麻辣小龙虾就是吃个味道而已,真的想要光吃小龙虾吃饱还是不太现实的。而且从,外面回到家里,又过了一段时间,吴南的肚子也有点饿了,也是洗了把手,又吃了点饭。

    吃完饭以后,吴南也靠在了沙发上,陪着吴欣研看电视呢。

    一直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吴南才终于上了床。

    第二天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吴欣研和吴南正在收拾家务,突然青木警官打来了电话。青木警官在电话中告诉姐弟两人,在城外的海边别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让他们赶紧过来,协助警察局报案。

    于是吴欣研和吴南便换好衣服,然后下楼开车,迅速去了案发现场。

    这次的死者有三个人。

    三个都是年轻男子,其中一个男子戴着耳环,看起来有点儿娘的感觉。第二个男子皮肤黝黑,看起来长得强壮脑袋上的头发很短,下巴上还有一点胡子,看起来有点粗犷。第三个男子是个大学生,皮肤白白嫩嫩,是还没有出校园的学生。

    这家别墅是这三个死者租的,根据别墅老板介绍。在三天前,这三个男子向他租了这家别墅,因为这家别墅是临海别墅,一般会有些人来租房子,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别墅的老板就是专门做这种生意的。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这三个访客玩的很开心,白天出汗,晚上在别墅里面疯玩儿,基本上每天都能看到别墅,里面灯火通明,传来很大的音乐声,就连附近的邻居都已经向别墅老板投诉了好几次。

    经过法医的检测,这三个男子的死亡时间大概是在今天凌晨的2点到3点左右,死因是被枪杀的。在现场还有很多啤酒罐,食物残渣,但是没有发现任何的打斗痕迹。

    根据初步的推测,这三个死者在昨天晚上喝了太多的酒,然后醉倒在客厅里面,凶手进来的时候,完全就没有任何人察觉,在睡梦中,这三个男子被凶手分别一枪打在头上,毫无反抗力的一一被杀。

    警察根据现场的情况,很快调取了监控,发现了凶手的背影。

    凶手是一个很高大的男子,梳着一个三七分头。

    然后警方又根据四处打听,请画像专家画出了罪犯的样貌。警方根据专家画出的凶手画像,以及凶手在监控上面露出来的背影,在别墅附近的人家走访查询,很快就找出了一位嫌疑犯。

    这位嫌疑犯的身材,以及样貌,都符合警察搜寻的特征。

    可是唯一不一样的是在监控上,凶手是一位三七分头的发型,可是这个男子却是梳着一个大背头。

    那个嫌疑犯说道:“冤枉真的冤枉,如果你们怀疑我是凶手,那真的是抓错了人,我是一个游客,这几天在海边,天天玩儿,从来就不认识那几个死者,我和他们完全就不认识,根本就没有要杀他们的理由。”

    然后那个嫌疑犯又拿出了以前的照片,翻开照片对警察说道:“如果你们不信的话,可以看看我这些以前的照片,看到没有,我以前都是梳着大背头的,你们那个监控录像上,凶手是一个三七分头的发型,根本就和我的发型不一样,我从来就没有留过三七分头的发型,我从来就是大背头。你们从发型上一面也能判断,我根本就不是凶手。”

    这个嫌疑犯的话的确有道理,让警察们的判断顿时就陷入了停滞。

    就在警察们束手无策的时候,吴南突然走了上去,对青木警官建议道:“想要知道他是不是在说谎,只要把他的发型剪短,一切就知道了。”

    听到要剪自己的发型,那个嫌疑犯就有些莫名其妙,他摇了摇头说道:“不行呀,我不剪头,我最喜欢这个发型了。而且无缘无故得,我为什么要剪发型呢?你们这是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不同意。”

    青木警官严厉的说道:“如果你不同意,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你不配合警察的调查,我们会把你当做嫌疑犯,然后调查你的行李,还要调查你的房子。”

    听到了青木警官的话,那个嫌疑犯无可奈何,只能答应了下来。

    苦读书 www.kudushu.org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小学生之破案之王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如果您喜欢,请点击这里把《小学生之破案之王》加入书架,方便以后阅读小学生之破案之王最新章节更新连载
如果你对《小学生之破案之王》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